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江西省水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应依法依规对公司所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下同)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子公司应按照谁投资、谁审计的原则,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和落实,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年度预算的执行和经营目标责任的落实;
(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组织对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四)组织对经营管理中发生重要问题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审查;
(六)组织对公司直接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七)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经理层决议决定;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四)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一)召开本公司、部门、所属子公司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三)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四)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六)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八)按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八条内部审计种类
(一)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检查;
(二)专项审计。对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四)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对公司直接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预审计;
(五)审计调查。对公司存在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九条内部审计方式
(一)报送(送达)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公司监察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前往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委托审计。竣工决算等审计事项或在内审机构专业能力不够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四)联合审计。由投资各方轮流牵头组织本方内部审计小组(人员)与对方股东内部审计小组(人员)每年开展一次股东联合审计。
第四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公司监察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在开展内部审计时,监察审计部可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内部审计工作,在人员、专业能力不够时,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参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全过程。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内审人员参与被审计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的内审。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部署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审计的时间及频率,并报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第十六条实施审计前,除临时决定的审计外,内部审计机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要求被审计单位10日内给予书面反馈意见。在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再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5日内给予书面反馈意见,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5日内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给与答复或复核。
第十八条被审计单位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会审批;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报告及审计调查报告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具体审计工作流程详见附件)。审批通过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
第六章审计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应当做好审计成果的运用工作。
第二十一条审计成果的运用工作:
(一)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所属子公司设置审计电子台账,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意见书的要求10日内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完成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报公司监审部备查。公司监审部将内审意见和内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被审计单位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通过审计成果的应用和落实,促进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把有效应用落实审计成果与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审计成果的应用落实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中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评价体系。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司人事部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立案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廉政档案。
第七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当做好审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公司领导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查阅审计档案,或复印相关审计档案资料的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图
党委会: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员(党务工作者)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发展党员工作: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含委员增选)工作:
公司党委印章使用:
公司及上级层面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员的荣誉授予工作:
有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安排、规划、活动、部署及决策事项:
公司对上级层面的工会及工会工作人员的荣誉授予工作:
公司本级及对下层面的工会及工会工作人员的荣誉授予工作:
开展全公司范围的文体项目赛事活动和参加省水投集团组织的文体活动:
公司本级工会换届选举及增补、更换委员工作:
工会干部学习教育与培训:
公公司工会委员会印章使用:
工会会员福利制度修定工作:
公司下级工会分会的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
所属公司团委的成立、换届选举或增补委员工作:
公司本级换届选举或改选职工董事工作:
公司本级换届选举或改选职工监事工作:
公司团委换届的选举或增补委员工作:
组织团员开展文体、慈善、义务捐献等活动:
团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评选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团员推优工作或集体荣誉授予:
企业文化规划方案的制(修)定:
企业文化相关活动的开展:
企业文化员工宣传册的制(修)定:
企业文化学习教育与培训:
财务预算编制
财务预算调整
财务预算执行:
财务决算工作:
子公司自行筹资事项:
银行账户的管理:
本部与子公司资金的调拨、拆借:
银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
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预算外支出管理: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与考核评价:
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利润分配:
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担保: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对外捐赠、赞助:
对外部单位提供借款(含委贷):
财务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
报告征求意见稿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涉及人事、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报告征求意见稿披露问题为一般问题(涉及一般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涉及人事、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一般问题(涉及一般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涉及人事、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一般问题(涉及一般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涉及人事、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一般问题(涉及一般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重大问题(涉及人事、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报告披露问题为一般问题(涉及一般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含任中、离任):
财务收支审计:
专项审计:
审计调查:
内控审计:
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公司直接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
监督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及党委任命和公司任命、提名人员和公司管辖的其他党员及非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件的受理、审批、备案:
党委委员及党委任命和公司任命、提名人员和公司管辖的其他党员及非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件的受理、审批、备案:
党委委员及党委任命和公司任命、提名人员和公司管辖的其他党员及非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件的受理、审批、备案:
信访举报件的转办:
需立案的举报件:
案件调查及处理:
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前期工作和投资决策:
PPP项目作为社会资本方投资前期工作:
投资项目后评价: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制定: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落实:
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制定:
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落实:
战略规划制(修)订:
子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及其他员工关系管理事项: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等事项:
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
公司顾问的聘任、解聘等事宜:
子公司中层以下人员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
子公司企业负责人领导职数、中层管理人员职数:
子公司除职工董事(监事)外的董事(监事)聘任、解聘:
子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或改选:
子公司董事、经营班子履职情况的考核:
本部年度培训计划:
子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的聘用、解聘:
子公司一般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劳动管理关系等人事管理工作:
文件的发文办理:
文件的收文办理:
总经理办公会:
公司对外信息发布:
公司重大综治事件:
车辆管理:
公务接待:
办公用品:
公司印章、证照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