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西省寻乌县石崆寨水库一期(水库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的需要,现就该工程混凝土搅拌加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江西省寻乌县石崆寨水库一期(水库工程)混凝土搅拌加工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寻乌县留车镇
三、招标标段及招标金额
序号 | 招标标段 | 主要施工内容 | 招标金额(万元) |
1 | 江西省寻乌县石崆寨水库一期(水库工程)混凝土搅拌加工采购项目 | 混凝土加工 | 约90 |
四、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五、投资人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组织机构,须具备提供招标项目的经营资格,并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遵守附件1《搅拌站边界条件》。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需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函件形式向招标人咨询。
八、日程安排
序号 | 事项 | 时间要求 | 备注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3日16:00 | |
2 | 领取招标文件 | 2022年3月4日 | |
3 | 开标时间 | 2022年3月7日14:30开标 | |
4 | 合同签订 | 另行通知 |
九、领取招标文件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留车镇石崆寨水库施工项目部。
十一、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文豪 联系电话:18774832342
邮箱:617139345@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留车镇石崆寨水库施工项目部。
附件1
搅拌站边界条件
一、 项目简介
1、石崆寨水库项目位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留车镇雁洋村石崆寨景区内,拌合系统场地设在景区内大肚头山涧。
2、整体砼方量约为30000m³,具体以实际出库单工程量结算。
3、建设运营周期约20个月。
二、招标人责任
1、 提供拌合站建设运营场地
2、 拌合系统用电只提供一级配电柜,相关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3、 提供砂石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原材料。
4、 提供拌合站基础、80T地磅基础及场地建设(含基础预埋件)。
5、 提供地磅值班房一间(6㎡左右)。
6、 提供通信对讲系统。
7、 提供相关配电柜接入操控室。
8、 提供场地设备的照明。
9、 提供全套水路,集水罐。
10、提供80吨地磅系统一套。
11、负责拌合站的日常清渣、三级池清理。
三、 中标人责任
1、所报综合单价均为含税价格,且不调差。
2、建议提供HZS60型及以上拌合站一台套(必须能满足三级配要求),每小时实际产出能力必须大于50m³,且站高能满足市场10方以上混凝土搅拌罐车进场接料需求。
3、提供3个100T粉罐(保证密闭不漏水)。
4、所提供的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5、提供上料用装载机、装载机驾驶员、装载机油料。
6、提供拌合站运营所必须满足的操作手和机修工(均要考虑白晚班)。
7、提供拌合站的维修、保养、运行(不能影响工期)。
8、必须是有合法经营权的单位。
9、拌合系统必须按照招标人时间建设调试完毕、并正常生产,每延期一天,罚款3000元。
10、负责控制房以下的所有电路。
11、负责拌合站的率定工作。
12、负责拌合系统生产区的环境卫生及环保规定。
13、所有操作人员均需操作证及提供意外伤害险。
14、提供合格骨料产品至拌合站出机口。
15、出站混凝土必须三联票、并电脑留有详细记录。
16、及时上报骨料及水泥、煤灰、外加剂的需求,并对入库材料进行管理。
17、配合项目部的管理、盘点清库、对账。
18、提供拌合站和地磅的进出场、安装拆卸、调试等所有费用(仅不含电费)。
19、负责拌合系统所有人员的食宿费用(周边有房,招标人仅协调帮助租赁,不负责费用)。
20、负责拌合系统区域的安全生产。